衛生福利部補助「特殊兒童眼科示範中心」計畫
專業人員培訓課程
【特殊兒童眼科示範計畫_非醫師實習課程說明】 |
身心障礙或是發展遲緩兒童較一般兒童更容易合併視覺問題,因為認知、表達、情緒和動作等問題,不易於一般眼科門診得到完整的照護。衛福部於民國108年通過「特殊兒童眼科示範中心」補助計畫,委託林口長庚醫院眼科部建立整合性專業團隊模式,提供特殊兒童適切的眼科服務,並進行專業人才培訓作業。
【指導單位】 |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 林口長庚醫院眼科部、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復健專業服務協會
【上課時間/上課地點】 |
二階時間: 2019年9月14日,星期六,上午驗光師、下午職能治療師
地點: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 忠孝院區 醫療大樓10樓西區大禮堂 (台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實習時間:10~12月,再行開放預約
【培訓目的】 |
職能治療與視光人員透過不分類基礎課程與各專業課程建立對於特殊眼科門診的先備知識,並透過特殊眼科門診實習實際操作,方可獲得本計畫之特殊眼科門診培訓修業證明。
【培訓流程】 |
1. 不分類基礎課程108/8/24(六)全天於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第二院區第三講堂辦理,當天不考試,請務必簽到、簽退。
2. 職能治療與視光第二階課程108/9/14(六)於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十樓大講堂辦理,當天進行第一階段第二階段聯合考試,請務必簽到、簽退:
I. 視光課程於上午辦理,細節詳見日後公告。
II. 職能治療課程於下午辦理,細節詳見日後公告。
3. 考試結果、後續甄選及候補結果將於九月下旬公告,並公布登記實習時段。若錄取者因實習時間不可配合等突發事宜而放棄,將遞補給候補者。
【進入實習的培訓名額】 |
職能治療師30名。驗光師生(含眼科技術員與個管師等)30名。
【參加對象】 |
1. 基本資格:
I. 中華民國考試通過之職能治療師與驗光師(包含領有驗光師證照之驗光人員、眼科技術員、個管師等)。
II. 參與本會108年度8/24及9/14課程(8/24後公告細節),並於9/14當天考試及格(70分),考試範圍包含一二階內容。
2. 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員將以下列資格序位優先錄取:
I. 職能治療師依下列資格依順位錄取:(1) 現職個案包含視障或視多障個案之職能治療師(請於下列說明之);(2)於各級醫療院所機構服務之職能治療師;(3)自行開業或從事社區長照業務的職能治療師。
II. 驗光師生(含眼科技術員與個管師等) 依下列資格依順位錄取:(1)目前於醫院眼科服務之驗光師生(含眼科技術員與個管師等);(2)於診所服務的之驗光師生(含眼科技術員與個管師等);(3)自行開業並領有驗光師生證照者。
3. 今年已上完課及考試及格卻未能錄取實習者,若日後仍有特別門診培訓課程,可以電子檔上課證明與本單位申請實習。
【研習證明】 |
本次課程全程參與即核發 「研習證明」。此次課程不申請學分。
【報名費用】 |
本次課程為免費。